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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東市正式出臺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方案

    閱讀() 發布時間:2019-01-31

    12月29日,通過市政府、市殘聯及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海東市政府正式出臺了《海東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方案》(東政〔2018〕61號),標志著海東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正式拉開序幕。

    方案規定:0-6周歲殘疾兒童:視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費每人每年最高補助0.5萬元。聽力、言語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植入費每人最高補助6.6萬元。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平均每人最高補助2萬元。聽力、言語殘疾兒童、腦癱兒童、智力殘疾兒童、孤獨癥兒童康復訓練費(含生活費)每人每年最高補助2萬元。聽力、言語殘疾兒童助聽器適配每人最高補助1萬元。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助視器等輔助器具平均每例最高補助0.1萬元,假肢、矯形器適配每例最高補助0.5萬元。以上費用包含評估、適配服務費。

    7-17周歲持證殘疾兒童:視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每人每年最高補助0.2萬元。聽力、言語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植入費每人最高補助6.6萬元。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每人最高補助0.8萬元。聽力、言語殘疾兒童、腦癱兒童、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康復訓練費每人每年最高補助0.8萬元。聽力、言語殘疾兒童助聽器適配每人最高補助0.8萬元。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助視器等輔助器具平均每例最高補助0.08萬元,假肢、矯形器適配每例最高補助0.4萬元。以上費用包含評估、適配服務費。

    自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印發以來,海東市殘聯認真學習省委副書記、省長劉寧在省政府常務會研究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時的講話精神和匡湧副省長對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要求。結合省政府實施意見和殘疾兒童康復項目實施的特點,制定海東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方案,以保障海東市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為殘疾兒童家庭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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